习近平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16-12-07 10:56:49 | 新闻来源:叶凡网络 | 点击量:668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1号线上”特别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让我们共同学习。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

★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4年10月20日,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

★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2014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

★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作出贡献。

——2016年12月,习近平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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